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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建筑(一)房屋建筑建筑专业

2  建筑施工图设计内容和深度

    建筑施工图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和《建筑

制图标准》的规定。

2.1    总平面图 

2.1.1  总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2 节规定,着重审查以下各点:

1) 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2)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3)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编号、层数、定位

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尺寸。

2.1.2  竖向布置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2 节规定,需标示以下关键标高:

1)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2) 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盖土高度限制;
3) 道路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标高;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

及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4)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主要标高及护坡坡度。

2.1.3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2    建筑设计说明 

2.2.1  说明应符合《深度规定》4.3.3 条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设计标高、主

要工程做法及室内装修做法、门窗表及门窗性能要求、幕墙工程的性能及制作要求等,还应包括

建筑防火、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等内容。

2.2.2  

                                                     

审查中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 设计依据性文件和主要规范、标准是否齐全、正确;

2) 设计概况中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建筑层数和高度是否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工程许可证附件一致;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是否正确;

3) 设计标高的确定是否与城市已确定的控制标高一致。审图时要特别注意±0.000 的绝对标

高是否已标注;

4) 建筑墙体和室内外装修用材料,不得使用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公布的淘汰产品。采用新技

术、新材料须经主管部门鉴定认证,有准用证书;

5) 门窗框料材质、玻璃品种及规格要求须明确,整窗传热系数、气密性等级应符合规定;

6) 幕墙工程(包括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的屋面工程(包括金属、玻璃、膜结构

等)须有明确的性能及制作要求;

7) 

 

建筑防火设计、无障碍设计和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应与图纸的表达一致。

2.3     建筑平面图

平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

4.3.4 条对平面图的规定。 

2.3.1  凡是结构承重,并做有基础的墙、柱均应编轴线及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