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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怎么算

 

  一、概念: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指房屋外

(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

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 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

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

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 2.20m 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

构屋顶高度在

2.20m 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

  

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 2.20m 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

防潮层及保护墙

)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l)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m)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n)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 以上部

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