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和措施
1.1 质量控制内容
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
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
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
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
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
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必须实行旁站监监督。
1.2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
1)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
2)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
3)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
4)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1.3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
1)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
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
2)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
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
3)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
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
4)在征得公司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
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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