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部分)
1 总 则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
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
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3.1.4、3.1.5 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