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内容、设计及验收常见汇总问题
1、何谓架立筋?
答:架立筋是指梁内起架立作用的钢筋,从字面上理解即可。架立筋主要功能是当梁
上部纵筋的根数少于箍筋上部的转角数目时使箍筋的角部有支承。所以架立筋就是将箍筋架
立起来的纵向构造钢筋。
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规定:梁内架立钢筋的直径,当梁的跨度
小于
4m 时,不宜小于 8mm;当梁的跨度为 4-6m 时,不宜小于 10mm;当梁的跨度大于
6m 时,不宜小于 12mm。
平法制图规则规定:架立筋注写在括号内,以示与受力筋的区别。
2、平法图集的最后一页
“标准构造详图变更表”何用?
最后一页只是举了一个例子,并无规范作用。这是给设计院用的。平法的宗旨是不限
制注册结构师行使自己的权利,所以,对
G101 中不适合具体工程的规定与构造,结构师
都可以进行变更。需要明确的是经变更后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变更者,因此变更者应当负
起全部责任(包括其风险)。
3、何谓通长筋?
答:通长筋源于抗震构造要求,这里
“通长”的含义是保证梁各个部位的这部分钢筋
都能发挥其受拉承载力,以抵抗框架梁在地震作用过程中反弯点位置发生变化的可能。现行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 规定: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至少应各配置两根通
长的纵向钢筋,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4mm,且分别不应少于梁两端顶
面和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
1/4;对三、四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 当抗震框架梁采用双肢箍时,跨中肯定只有通长筋而无架立筋;只有采用多
于两肢箍时,才可能有架立筋。 通长筋需要按受拉搭接长度接长,而架立筋仅交错
150,
是
“构造交错”,不起连接作用。通长筋是“抗震”设防需要,架立筋是“一般”构造需要。
4、如何正确理解《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03》第 4.0.3 条所说
“Ⅰ级接头可不受
限制
”的规定?
答:《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03》中将接头分为
Ⅰ、Ⅱ、Ⅲ级,并对接头
的应用做了规定:接头宜设置在结构构件受拉钢筋应力较小部位,当需要在高应力部位设
置接头时,对
Ⅰ、Ⅱ、Ⅲ级接头,接头面积百分率分别为不受限制、不大于 50%、不大于 25%。所
谓
“不受限制”,是有条件的(应力较小部位),应慎重对待。 从传力的性能来看,任何受
力钢筋的连接接头都是对传力性能的削弱,因此并不存在
“可以不受限制”的问题。钢筋连接
的其他要求,如同一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连接区段的构造要求,避开在
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梁端、柱端等,仍应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 而当设计选用了平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