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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十二)

  

9.6 地下水除铁和除锰

  

工艺流程选择

  

9.6.1 生活饮用水的地下水水源中铁、锰含量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时,应考虑除铁、除锰。生产用水水源的铁、锰含量超过工业用水的规定要求时,
也应考虑除铁、除锰。
  

9.6.2 地下水除铁、除锰工艺流程的选择及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

处理后水质要求、除铁、除锰试验或参照水质相似水厂运行经验,通过技术经济
比较确定。
  

9.6.3 地下水除铁宜采用接触氧化法。工艺流程为:

  原水曝气

--接触氧化过滤。

  

9.6.4 地下水同时含铁、锰时,其工艺流程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 当原水含铁量低于 6.0mg/L、含锰量低于 1.5mg/L 时,可采用:

  原水曝气

--单级过滤。

  

2 当原水含铁量或含锰量超过上述数值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必要时可采

用:
  原水曝气

--一级过滤--二级过滤。

  

3 当除铁受硅酸盐影响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必要时可采用:

  原水曝气

--一级过滤--曝气--二级过滤。

  

曝气装置

  

9.6.5 曝气装置应根据原水水质、是否需去除二氧化碳以及充氧程度的要求

选定,一般可采用跌水、淋水、喷水、射流曝气、压缩空气、板条式曝气塔、接触式
曝气塔或叶轮式表面曝气装置。
  

9.6.6 采用跌水装置时,跌水级数可采用 1~3 级,每级跌水高度为

0.5~1.0m,单宽流量为 20~50m3/(m·h)。
  

9.6.7 采用淋水装置(穿孔管或莲蓬头)时,孔眼直径可采用 4~8mm,孔眼

流速为

1.5~2.5m/s,安装高度为 1.5~2.5m。当采用莲蓬头时,每个莲蓬头的服务

面积为

1.0~1.5m2。

  

9.6.8 采用喷水装置时,每 10m2 集水池面积上宜装设 4~6 个向上喷出的喷

嘴,喷嘴处的工作水头宜采用

7m。

  

9.6.9 采用射流曝气装置时,其构造应根据工作水的压力、需气量和出口压

力等通过计算确定。工作水可采用全部、部分原水或其他压力水。
  

9.6.10 采用压缩空气曝气时,每立方米水的需气量(以 L 计),一般为原

水二价铁含量(以

mg/L 计)的 2~5 倍。

  

9.6.11 采用板条式曝气塔时,板条层数可为 4~6 层,层间净距为

400~600mm。
  

9.6.12 采用接触式曝气塔时,填料层层数可为 1~3 层,填料采用 30~50mm

粒径的焦炭块或矿渣,每层填料厚度为

300~400mm,层间净距不宜小于

600mm。
  

9.6.13 淋水装置、喷水装置、板条式曝气塔和接触式曝气塔的淋水密度,可

采用

5~10m3/(m2·h)。淋水装置接触水池容积,宜按 30~40min 处理水量计算。接

触式曝气塔底部集水池容积,宜按

15~20min 处理水量计算。

  

9.6.14 采用叶轮表面曝气装置时,曝气池容积可按 20~40min 处理水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