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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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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周期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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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明确销售订单交付周期,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的正常运行,以达到规范化销售、规范化生产、加强
公司信誉的目的,故制订此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订单(样品订单除外)的规范管理。
3. 定义
3.1 销售订单交付周期:即营销跟单人员接到相应订单开始,最终将产品交付于客户所需的时间.
4. 职责与权限
4.1PMC 部:负责销售订单交付时间评估并拟定相应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计划
4.2 采购部:按 PMC 物料需求申购明细和交期进行物料的采购。
4.3 品质部:对来料、制程、出货成品进行检验。
4.4 工程部:负责制程所需设备、工装冶具的评估、维修;对产品工艺、BOM 及 SOP 和工艺时效的拟定和
制程周期的评估和制程异常的分析、处理;
4.5 生产部:按 PMC 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并对销售订单进行制程周期进行评估。
5.内容
5.1 PMC 在接收到相应订单后,2 小内转换工厂内部订单(工令单)并将相应产品要求转至工程部进行评
审、汇总;
5.2 工程部在 2 小时内对产品工艺及相应制程信息进行汇总,并编制相应成品物料编码;
5.3 PMC 在工艺部初步确定制程方案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订单评审;
5.4 订单评审时,各相应部门对订单交期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产品交付时间;
5.5 工程部在订单评审完成后,48 小时内完相应的工艺的制定、BOM 的建立(聚合物 48 小时);
5.6 PMC 根据 BOM 进行 MRP 运算,在 4 小时完成物料需求计划,在 12 小时内完成生产计划的编制
5.7 生产制程周期严格按照工程部制定相应的制程周期(聚合物 16 天);
5.8 PMC 对相应生产周期、采购物料到料时间进行汇总、统计,核算计划达成;
5.9 销售跟单对订单按期交付日期和进行统计,核算产品交付准确率和及时率进行统计;
6.相关文件
《生产计划与物料管理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