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风险分析研究
一 、文献回顾
中国的民间金融存在了
4000
年
,
历史悠久
,
繁荣一时。由于民间金融
体系的内在复杂性
,
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发展一直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
一个难点问题
,
至今还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有人称之为“灰黑色金融 ”
(
章
晓虎
, 1996) ,
也有人称之为“地下金融 ”
(
江曙霞
, 2001)
。复旦大学的张学军
教授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是
:
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
发形成的民间的信用部分。这一定义指明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
,
但是并
未明确民间的含义。吉利斯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
非正规金融组织。该定义明确了民间金融的非监管性
,
但是许多金融组织
获得了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
,
但并未纳入国家金融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之下
,
将其归入民间金融显然不合理。高发在前述定
义的基础上认为
:
民间金融
,
是与正规金融比较而言
,
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
注册
,
并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
在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研究中
,
大部分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
,
得出民间金融虽然有其自身的风险性
,
但是通过合理监管可以对经济
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正面的强大作用 。林毅夫 、
李永军
( 2001 )
力图从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角度来分析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
何
广文
( 1999)
并在此基础上验证民间金融的制度性贡献
;
何田
( 2002 )
也
在此验证民间金融的合法性
;
同时马辉通过实证分析论证非正规金融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2006)
。
李丹红
( 2000)
立足于民间金融潜在的巨大风险
,
从加强金融安全
的角度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
张德强
( 2008 )
通过从
民间金融逻辑 、
风险 、
收益各方面分析得出对民间金融监管的可实施
性
;
张艳等
( 2008)
通过研究民间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来正确引导非正
规金融的扬长避短
,
很好的成为正规金融的补充
,
促进经济发展 。
本文通过对民间金融面临风险的研究
,
对其风险控制机制进行客
观分析
,
以便为监管部门进行有效 、
合理的监管提供科学参考 。
二 、民间金融形式及现状
民间金融主要包括
:
农村信用社 、
农村合作基金会
( 1999
年清理关
闭
)
、
合会 、
民间借贷 、
集资 、
典当业 、
私有银行 、
私人钱庄 、
互助会 、
各种
信贷代理机构等 。
1.
农村信用社
:
一般界定为合作金融组织
,
准备按合作制原则把其
规范为“由社员入股 、
实行社员民主管理
,
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
组织 ”
。从信用社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上看
,
实收资本均由合作
社社员股金 、
企业股金构成
,
由此看来信用社产权属于入股的社员 、
企
业共同所有 。
2.
合会 。合会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信用融资行为 。一般由发起人邀
请若干亲友参加
,
定期举办 。参与者每期缴纳“会费 ”
,
每期筹集的会款
按约定的规则归某位会员所有 。按照会款归属人的确定规则不同
,
合
会分为标会 、
摇会 、
轮会 、
八仙会 、
单刀会等形式 。标会是通过公开比较
投标金额高低的方式
,
由标金最高者获得该次总会款的支配权 。然而
民间标会会头一旦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
,
很容易落入陷阱
,
就像推倒
了的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轰然倒塌 。已有一些标会由于管理不
规范 、
法制观念不强彻底崩盘 。
3.
民间借贷 。此处民间借贷的定义是指狭义的
,
是指民间个人之
间的借贷活动
,
民间金融活动总体上看是无组织的金融活动 。按利率
高低
,
民间借贷可划分为三种形式
:
友情借贷
(
一般看在朋友情分上不
收取利息
)
、
灰色借贷
(
中等利率水平借贷
)
和黑色借贷即高利贷 。狭义
民间借贷一般较分散 、
隐蔽
,
利率高低不一
,
借款形式不规范
,
管理难度
非常大
,
其中高利贷风险较大 。
4.
农村合作基金会 。基金会是合作制集体经济组 织
,
其兴起于
1983
年一些乡村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
,
清理整顿集体财
产
,
将集体资金由村或乡管理
,
并有偿使用而设立基金会 。后来一些基
金会出现风险问题
, 1999
年清理关闭 。
5.
其他民间金融形式 。 ①典当业 。目前由于民间金融不易合法存
在
,
而典当业是可以合法经营的
,
因此一些民间金融经常以典当业的名
义存在
,
规避着法律 。 ②私有银行 、
私人钱庄 。在福建 、
浙江等沿海地
区
,
民间金融较发达
,
存在运做方式 、
功能类似私人银行 。 ③各种信贷
代理机构 。
三 、民间金融面临的风险
目前我国资金体制外循环的份额十分巨大
,
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
游离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
,
这对金融市场 、
宏观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的影
响是不可小视的 。即使其资金用于正常的经济发展
,
但由于民间金融
监管严重缺乏
,
其中也必然隐含着很大风险 。
1.
民间金融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民间金融组织在融资过程中采用
的利率一般较高
,
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
,
民间金融必然分流正规金融的
储户
;
另外
,
民间金融组织发放信贷手续简便
,
提供的融资规模不大
,
交
易时间短
,
借贷时间不长
,
很受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欢迎
,
因此造
成正规金融组织贷款业务的分流 。
民间金融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
,
对于既有
银行贷款又有民间金融组织贷款的中小企业
,
由于民间金融组织与其
关系更紧密
,
民间金融组织更了解那些中小企业
,
一般能够在官方金融
机构追款之前先行追款 。这无疑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偿还
风险
,
降低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价值 。
2.
民间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民间金融组织的运作导致一部分
资金从正规金融体系中分流出来
,
形成一个体制外的金融市场 。由于
一国的金融资产总量理论上应等于民间金融资产和正规金融资产之
和
,
因此资金配置在两者之间必然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如果过多的资
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
,
则意味着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
减弱
,
政策效果下降 。
3.
民间金融对社会的风险影响 。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不规范
,
内
在风险较大
,
一旦释放出来
,
不仅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
,
而且容易导致
社会的不安定 。
民间金融的一些组织形式
:
如合会、
地下钱庄等
,
属于商品经济发展初
期的金融组织模式
,
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由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约束
机制
,
可能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
他们想方设法以高息圈钱
,
其资金投向
往往不是用于生产经营
,
而是用于享乐或投机
,
由此积聚偿付风险。
同时
,
由于民间金融组织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
经常被列为公共安全
隐患遭到打击
,
因此
,
只能以隐蔽形态在地下生存
,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
外部约束 。
四 、民间金融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金融活动本身的高风险性及其影响的外部性决定了该行业不应是
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
,
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民间金融组织内控机制不
完善
,
同时又缺少有效的监管与约束机制
,
一旦发生危机
,
极易演变成
系统性风险
,
对我国的经济 、
社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因此
,
如何
有效控制民间金融风险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
1.
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
,
保护合法投资者的权益
,
科学引
导民间融资 。国家应尽快制定与民间融资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其管理
办法
,
明确民间融资的地位 、
性质 、
管理机关 、
活动范围 、
借贷条件 、
期
限 、
利率范围 、
用途等
,
以法律的手段
,
科学地引导民间融资
,
保证国家
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
,
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同时严厉打击非
法集资和“地下钱庄 ”
等非法融资活动 。
2.
重组农村金融资源
,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政府应切实改善
投资环境
,
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 。要加大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
建立储蓄投资转化核心机制
,
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
,
积极为民间资
金顺利进入投资领域拓宽渠道
,
扫清障碍 。
3.
金融机构要不断开发新的金融投资品种
,
为民间资金开辟新的
投资领域 。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
要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中介的
职能
,
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
,
银行可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 、
用
途 、
期限 、
利率等代为发放 、
监督 、
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
同时也可作为
个人理财的渠道之一
,
银行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
,
最终使
民间融资由地下操作变为规范的市场融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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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