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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风险分析研究

  

一 、文献回顾

中国的民间金融存在了

4000

,

历史悠久

,

繁荣一时。由于民间金融

体系的内在复杂性

,

对民间金融的规范和发展一直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

一个难点问题

,

至今还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有人称之为“灰黑色金融 ”

(

晓虎

, 1996) ,

也有人称之为“地下金融 ”

(

江曙霞

, 2001)

。复旦大学的张学军

教授对民间金融的定义是

:

相对于官方的正规金融制度和银行组织而言自

发形成的民间的信用部分。这一定义指明了民间金融的非正规性

,

但是并

未明确民间的含义。吉利斯认为民间金融是指未纳入国家金融管理体系的
非正规金融组织。该定义明确了民间金融的非监管性

,

但是许多金融组织

获得了地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

,

但并未纳入国家金融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之下

,

将其归入民间金融显然不合理。高发在前述定

义的基础上认为

:

民间金融

,

是与正规金融比较而言

,

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

注册

,

并从事资金融通活动的组织。

在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研究中

,

大部分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

,

得出民间金融虽然有其自身的风险性

,

但是通过合理监管可以对经济

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正面的强大作用 。林毅夫 、

李永军

( 2001 )

力图从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角度来分析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

广文

( 1999)

并在此基础上验证民间金融的制度性贡献

;

何田

( 2002 )

在此验证民间金融的合法性

;

同时马辉通过实证分析论证非正规金融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 2006)

李丹红

( 2000)

立足于民间金融潜在的巨大风险

,

从加强金融安全

的角度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和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

张德强

( 2008 )

通过从

民间金融逻辑 、

风险 、

收益各方面分析得出对民间金融监管的可实施

;

张艳等

( 2008)

通过研究民间金融风险的法律规制来正确引导非正

规金融的扬长避短

,

很好的成为正规金融的补充

,

促进经济发展 。

本文通过对民间金融面临风险的研究

,

对其风险控制机制进行客

观分析

,

以便为监管部门进行有效 、

合理的监管提供科学参考 。

  

二 、民间金融形式及现状

民间金融主要包括

:

农村信用社 、

农村合作基金会

( 1999

年清理关

)

合会 、

民间借贷 、

集资 、

典当业 、

私有银行 、

私人钱庄 、

互助会 、

各种

信贷代理机构等 。

1.

农村信用社

:

一般界定为合作金融组织

,

准备按合作制原则把其

规范为“由社员入股 、

实行社员民主管理

,

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

组织 ”

。从信用社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上看

,

实收资本均由合作

社社员股金 、

企业股金构成

,

由此看来信用社产权属于入股的社员 、

业共同所有 。

2.

合会 。合会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信用融资行为 。一般由发起人邀

请若干亲友参加

,

定期举办 。参与者每期缴纳“会费 ”

,

每期筹集的会款

按约定的规则归某位会员所有 。按照会款归属人的确定规则不同

,

会分为标会 、

摇会 、

轮会 、

八仙会 、

单刀会等形式 。标会是通过公开比较

投标金额高低的方式

,

由标金最高者获得该次总会款的支配权 。然而

民间标会会头一旦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

,

很容易落入陷阱

,

就像推倒

了的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轰然倒塌 。已有一些标会由于管理不
规范 、

法制观念不强彻底崩盘 。

3.

民间借贷 。此处民间借贷的定义是指狭义的

,

是指民间个人之

间的借贷活动

,

民间金融活动总体上看是无组织的金融活动 。按利率

高低

,

民间借贷可划分为三种形式

:

友情借贷

(

一般看在朋友情分上不

收取利息

)

灰色借贷

(

中等利率水平借贷

)

和黑色借贷即高利贷 。狭义

民间借贷一般较分散 、

隐蔽

,

利率高低不一

,

借款形式不规范

,

管理难度

非常大

,

其中高利贷风险较大 。

4.

农村合作基金会 。基金会是合作制集体经济组 织

,

其兴起于

1983

年一些乡村为有效地管理和用活集体积累资金

,

清理整顿集体财

,

将集体资金由村或乡管理

,

并有偿使用而设立基金会 。后来一些基

金会出现风险问题

, 1999

年清理关闭 。

5.

其他民间金融形式 。 ①典当业 。目前由于民间金融不易合法存

,

而典当业是可以合法经营的

,

因此一些民间金融经常以典当业的名

义存在

,

规避着法律 。 ②私有银行 、

私人钱庄 。在福建 、

浙江等沿海地

,

民间金融较发达

,

存在运做方式 、

功能类似私人银行 。 ③各种信贷

代理机构 。

  

三 、民间金融面临的风险

目前我国资金体制外循环的份额十分巨大

,

规模巨大的民间资本

游离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

,

这对金融市场 、

宏观经济以及整个社会的影

响是不可小视的 。即使其资金用于正常的经济发展

,

但由于民间金融

监管严重缺乏

,

其中也必然隐含着很大风险 。

1.

民间金融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民间金融组织在融资过程中采用

的利率一般较高

,

由于资本的逐利本性

,

民间金融必然分流正规金融的

储户

;

另外

,

民间金融组织发放信贷手续简便

,

提供的融资规模不大

,

易时间短

,

借贷时间不长

,

很受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的欢迎

,

因此造

成正规金融组织贷款业务的分流 。

民间金融的发展加剧了正规金融组织信贷资产的风险

,

对于既有

银行贷款又有民间金融组织贷款的中小企业

,

由于民间金融组织与其

关系更紧密

,

民间金融组织更了解那些中小企业

,

一般能够在官方金融

机构追款之前先行追款 。这无疑增加了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偿还
风险

,

降低正规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的价值 。

2.

民间金融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民间金融组织的运作导致一部分

资金从正规金融体系中分流出来

,

形成一个体制外的金融市场 。由于

一国的金融资产总量理论上应等于民间金融资产和正规金融资产之

,

因此资金配置在两者之间必然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如果过多的资

金流入政府控制之外的民间金融市场

,

则意味着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

减弱

,

政策效果下降 。

3.

民间金融对社会的风险影响 。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不规范

,

在风险较大

,

一旦释放出来

,

不仅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

,

而且容易导致

社会的不安定 。

民间金融的一些组织形式

:

如合会、

地下钱庄等

,

属于商品经济发展初

期的金融组织模式

,

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由于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管和约束

机制

,

可能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

,

他们想方设法以高息圈钱

,

其资金投向

往往不是用于生产经营

,

而是用于享乐或投机

,

由此积聚偿付风险。

同时

,

由于民间金融组织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

经常被列为公共安全

隐患遭到打击

,

因此

,

只能以隐蔽形态在地下生存

,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

外部约束 。

  

四 、民间金融风险监管的政策建议

金融活动本身的高风险性及其影响的外部性决定了该行业不应是

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

,

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民间金融组织内控机制不

完善

,

同时又缺少有效的监管与约束机制

,

一旦发生危机

,

极易演变成

系统性风险

,

对我国的经济 、

社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因此

,

如何

有效控制民间金融风险就成为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

1.

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的法律法规

,

保护合法投资者的权益

,

科学引

导民间融资 。国家应尽快制定与民间融资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其管理
办法

,

明确民间融资的地位 、

性质 、

管理机关 、

活动范围 、

借贷条件 、

限 、

利率范围 、

用途等

,

以法律的手段

,

科学地引导民间融资

,

保证国家

产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

,

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同时严厉打击非

法集资和“地下钱庄 ”

等非法融资活动 。

2.

重组农村金融资源

,

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政府应切实改善

投资环境

,

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 。要加大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

,

建立储蓄投资转化核心机制

,

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速度

,

积极为民间资

金顺利进入投资领域拓宽渠道

,

扫清障碍 。

3.

金融机构要不断开发新的金融投资品种

,

为民间资金开辟新的

投资领域 。积极开展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

要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中介的

职能

,

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

,

银行可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 、

途 、

期限 、

利率等代为发放 、

监督 、

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

同时也可作为

个人理财的渠道之一

,

银行为委托人提供更多的投资理财机会

,

最终使

民间融资由地下操作变为规范的市场融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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