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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战结合人防电气设计要点

随着目前国际局势的日益复杂化

,随着国防建设的日益加强,国家对于人民防

空地下室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民用建筑中附设式及独立式的平战结合人防工
程日益增多,面积也越来越大。其中尤以平时为汽车库,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所
的情况为多。针对最近几年人防电气专业设计、审查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要点,笔
者在此作一总结,以与各位设计同行同飨。

电源: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要求,防空地下室

的电力负荷,其基本通信、报警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
以及应急照明等为一级负荷;重要的风机、水泵,电动密闭门,正常照明、区域
水源的用电设备、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等为二级负荷
其余负荷为三级负荷。而按照《汽车库、停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规定,地下车库的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排烟设

备、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按车库类别为一、二级负荷。

       由

上可见,对于平时车库或战时人防,均须具备两个电源。平时电源由电力系统引
来;而战时则考虑一路从电力系统引来,另一路内部电源由邻近的区域电源引
来。区域电源一般指

“人防区域性地下柴油发电站”,可由人防部门结合整个地区

的人防状况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应当注意的是人防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5000 平方

米的,则应在人防内部设柴油电站。当然,对于战时一级负荷仅有供应急照明和
少量通信报警设备的防空地下室,也可设置蓄电池组作内部电源,其连续供电
时间应与隔绝防护时间相一致。

供配电系统:在平战结合人防电气设计中,供电系统的的确定是最为重要

的。国标图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05SFD10)中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了各

种供电系统方案。在人防电气方案的选用中,我们既要考虑到满足平时与战时人
防要求,又要考虑到平战转换时的方便、迅速、快捷。从实际设计情况看,战时不
必再考虑照明与动力分别计量的问题。采用图集(

GB-50038-2005)-3-18 页方案

2 的方式简洁易行,清晰明瞭,故笔者推荐一般人防均采用此种配电系统。此外
根据新的人防规范(

GB-50038-2005)及国标图集(05SFD10)的要求。对于含

两个以上防护单元的人防工程,宜按电力电源及内部电源分别在人防内部设一
总的人防电源配电箱(柜)。各防护单元的电源均从此引出,并相互独立。

平面设计:对于战时人防配电,照明与动力不需分箱,可集中与同一配电

箱(柜)内。再分路配出。要注意照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战时照明及动力回路
应尽可能利用平时回路。灯具选择应注意不能吸顶。此外,防爆波电缆井,防护
密闭措施等也是设计重点。

对于近几年图纸送审时常见问题,笔者归纳如下:以提请各位设计同仁注

意:

1.水泵和风机不宜共箱控制。
注:水泵与风机最好分箱控制,以免误操作。
2.人员掩蔽所内照度不满足 GB50038-2005 第 7.5.7 条照度标准。
注:一般照度要按

75LX 考虑。

3.防化通讯值班室插座设置不符合 GB50038-2005 第 7.5.12 条要求。
注:应按国标图集

05SFD10 第 69 页预留插座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