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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总则

  

1.1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从事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全

体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工程的安全,特制定《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
称本标准。

  

1.2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水利地下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

  

1.4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地下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与施工。

  

1.5  集团公司所属的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应遵守本标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

投入,及时消除施工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1.6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和

地下管线等资料,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有效地实施。

  

1.7  各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

编制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
器材,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设单位应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气象、水文方面的资
料。

  

1.8  施工单位应按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

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9  参加施工的各级人员应熟知和遵守本岗位(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

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专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1.10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基本规定

  

2.1 施工单位应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工程的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