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原则
【学员问题】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是什么?
【解答】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
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
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
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
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
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
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
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
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
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
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
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
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
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
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
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
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
者。
(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
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
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
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
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
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
“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
勤奋地工作
”。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
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
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
当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