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结构设计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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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柱的构造要求:
① 最小壁厚
铝型材截面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3.0mm,闭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和螺钉直接采用螺纹连接时,其局部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
直径。
② 最大宽厚比
型材杆件相邻两纵边之间的平板部分称为板件
(翼板)。一纵边与其他板件相
连接,另一纵边为自由的板件,称为截面的自由挑出部位;两纵边均与其他板
件相连接的板件,称为截面的双侧加劲部位。板件的宽厚比不应超过一定限值,
以保证截面受压时保持局部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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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横梁的构造要求:
横梁的设计
① 最小壁厚:
横梁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当横梁跨度不大于
1.2m
时,铝合金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0mm;当横梁跨度大于
1.2m 时,其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型材孔壁与螺钉之间直
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其局部截面厚度不应小于螺钉的公称直径;钢型材截
面主要受力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
2.5mm。
② 最大宽厚比
同立柱。
(
3)构造要求
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支承点每层不宜少于 1 个。当每层设两个支承点时
上支承点宜采用圆孔,下支承点宜采用长圆孔。
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固定支座应有足够的强度,材质宜采用铝合金、不
锈钢或表面热镀锌处理的碳钢。固定支座采用长圆孔等措施使得支座有适当的调
节范围,其调节范围均不小于
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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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埋件的构造措施
���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宜采用 Q235 号钢。锚筋应采用Ⅰ级或Ⅱ级钢筋,并
严禁采用冷加工钢筋。
预埋件受力直锚筋不宜少于
4 根,且不宜多于 4 层;其直径不宜小于 8mm。
受剪预埋件的直锚筋可用
2 根。预埋件的锚筋应位于构件外层主筋的内侧。
��� 为了充分利用锚筋的受拉强度时,锚固长度 la 应符合要求;锚筋最
小锚固长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
250mm。当锚筋按构造配置、并且尚未充分利
用其受拉强度时,锚固长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
180mm。光圆钢筋端部应
作弯钩。
��� 锚板的厚宜大于锚筋直径的 0.6 倍。锚筋中心至锚板边缘的距离 c、c1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
倍和
20mm 中的较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