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考核与提成办法
(草案)
第
1章
总则
第
1条 为加强营销业务建设和强化营销力度,逐步实现营
销集中管理与核算,根据总公司《营销公司核算办法》的基本要
求,结合营销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
2条 销售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工资制,其全部薪酬计入本
人销售费用。营销公司根据销售人员基本情况,参照本人前三年
实现的销售业绩,结合当期实现的业绩情况确定每月预发数,
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销售提成与当年实现的销售业绩挂钩,年
终一并结算。
第
3条
根据营销岗位工作特点,以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为原
则,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向营销骨干、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倾斜;
第
4条
员工收入实行按工作业绩考核的原则,针对不同业
务板块的特点,区别对待。
第
5条
为了实现向总公司制定的营销公司考核办法的平稳
过渡,在适当考核合同额的同时,加大验收款和质保金回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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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二次职代会文件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