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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合同
甲
方:
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
职
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
方:
乙方代表:
职
务: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作业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协议书,供双
方共同遵守。
第
1
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格鲁吉亚市场大楼外墙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
格鲁吉亚共和国第比利斯市
第
2
条 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
2.1 承包业务范围:
单元式断桥铝玻璃幕墙及内衬铝板、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
幕墙保温及防火、防雷、外门(不包括自动转门)及配件(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施工内容:
单元式玻璃幕墙及内衬铝板、铝单板幕墙、石材幕墙、幕墙保温及
防火、防雷、外门(不包括自动转门)及配件(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甲方确定的其他施工项目。
2.4 根据效率优先的原则,甲方可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把乙方有关
业务划拨给其他单位,有关费用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并不承担由此
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
第
3
条 工期
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工期目标要求(开工日期 2014 年 2 月 20 日,竣工日
期
2014 年 9 月 18 日)和分阶段(月度、季度或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每延误一
天,按合同累计计价总额的
5
‰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第
4
条 工程质量
4.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执行业主对本工程的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和项目部质量验收标准。
4.2 已完工程不合格的不予计量支付且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
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施工质
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该部分工程量支付额的 20%的违约赔偿金。
第
5
条 工程质量检查
5.1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
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