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总
[2004]511 号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
(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工程建设
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
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
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2 号)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
14 号),进一步规范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水利勘察设计
市场秩序,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00 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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