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
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
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
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
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 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
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
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
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
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 ;
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子公司的总
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
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
各子公司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
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六条
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总体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各子公司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总部、各子公司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
第八条 职能分工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集团公司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