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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工程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综合、
财务稽核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
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
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稽核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
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开除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人员提出采购需求,其部门主管审核、填写《采购申请表》
,经部门
经理(主管)审核签字确认→交行政部文员汇总,由行政部做好采购预算后填
写《申购总清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文员或行政部提请公司购买。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
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
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
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
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