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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办公室内实施定置管理。
第二条
办公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
第三条
办公用品和文件(涉及企业秘密的)不得带回家,需要带
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第四条
重要文件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第五条
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地方。
第六条
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第四章
工作方法规范
第一条
接受指示时,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深刻领会意图;虚心听别
人说话;听取指导时,作好记录;
第二条
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第三条
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实行
决定的方案时,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要事先进行联络。
第四条
备齐必要的器具和材料。
第五条
工作经过和结果必须向上司报告。
第六条
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向上司报告,请求提示。
第七条
任务实施时,遇到疑问和上司商量。
第八条
工作完后,马上报告。
第九条
总结要点。
第十条
写报告文书。
第五章
因公外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