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ACHI(GUANGZHOU)
hr-2007-057
1 总 则
1.1
绩效考核意义
1.1.1
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
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
本素质;
1.1.2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
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公司员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
励手段。
1.2
绩效考核目的
1.2.1
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1.2.2
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1.2.3
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1.2.4
了解员工和部门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1.2.5
为人力资源部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1.3
绩效考核原则
1.3.1
公开的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1.3.2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1.3.3
反馈的原则: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必须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
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1.3.4
时限性原则: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
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1.4
绩效考核周期
1.4.1
公司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4.2
月度考核科长和班长一年进行十二次;季度考核部门部长一年进行四次;年度考核全员一年进行
一次,
1.4.3
月度考核时间为下月实际工作日的第
1 至 5 个工作日;一季度考核时间为 4 月 1—10 日,第二季
度为
7 月 1—10 日,第三季度为 10 月 8—17 日,第四季度为次年 1 月 6—16 日;年度考核考核时
间是次年
1 月 6 日—1 月 30 日。
1.5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1.5.1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