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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授权:由董事会对总经理或总经理对下属授予处理某一突发事件(包括法律纠纷)、作出某项重大管理决策的权利。
公司管理层作出的成立某个管理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决议,如该决议中明确赋予委员会或工作小组完成工作的条件和权利,
属特别授权。 
总经理授予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某些经营管理活动的权利,属于特别授权。 
临时授权:上级因特殊原因授权下级临时代替其处理日常工作的权利。上级离岗超过规定时间对下级的授权属临时授权。 
公司根据需要可将一般授权、特别授权和临时授权结合使用。 
五、规定 
1、授权原则:本授权手册本着“授权线路清晰、简明、连贯,避免出现权利交叉、冲突、越级越权或权利真空现象”的
原则制订。行使管理权限,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1 各级执行人员处理业务行使权力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熟练运用专业知
识,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恪守管理权限。 
1.2 各级授权是根据业务流程需要,因岗设置非因人设置。固定或代行岗位拥有相同权限。 
1.3 授权应逐级由上往下对直接下属授权。 
1.4 各级授权范围应清楚明确,只能是完成所授事项所必须的权力,授权范围最大不得超过授权者本人处理有关工作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