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根据衡器的操作方式的不同,可以把衡器分为非自动衡器(自动指示秤、非
自行指示秤、模拟指示秤、数字指示秤)和自动衡器两类。
⑴.非自动衡器
非自动衡器,又称非自动秤,它是指在称量过程中需
要人员操作(例如向承载器加放或卸去载荷或取得称量结果)的秤。
包括:
台案秤、杆秤、地秤、吊秤、专用秤(体重秤、邮件秤等)、轨道衡、容重器。
⑵.自动衡器
自动衡器,是指在称量过程中无需操作者干预就可获得
称量结果的衡器。
包括:皮带秤、定量打包秤、自动料斗秤、自动检验分选
秤,自动轨道衡、其他专用自动秤。
2.按准确度等级分类
非自动衡量仪
器(包括天平和秤)的准确度分为 4 个等级,即: ○ Ⅰ—特种准确度级(1 级)
○ Ⅱ—高准确度级*(2 级); ○ Ⅲ—中准确度级**(3 级); ⅢⅠ—普通准
确度级***(4 级)。其中,特种准确度级和高准确度级特指天平,而非自动秤
的准确度等级通常为 3 级和 4 级。 非连续累计自动衡器(料斗秤)共分 4 个等
级,即 0.2 级、0.5 级、1.0 级、2.0 级。其中 0.2 级和 0.5 级相当于○Ⅲ级秤,
而 1.0 级和 2.0 级又相当于ⅢⅠ级秤。
⑴. 商用秤类
一般用于商业流通
领域,属商业贸易计量器具,如杆秤、 一般用于矿山、冶金、机械、炼钢、化
工、纺织、轻工、交通运输等部门,如地秤、定量秤、配料秤、电子吊秤、电子
皮带秤和称量车等。
⑶. 专用秤类
一般用于国防、矿山、冶金、轻工、
化工、纺织、交通运输等部门,称量(或配置)某种特定物质,如比例秤、飞机
秤、包裹秤及包装秤。
3、按管理性质分类
衡器按其管理性质可分为强制管理器具和非强制管理器具两类。
⑴. 强制管理衡器
按我国计量法规定,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
方面的衡器一律实行强制管理,即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衡器包括各种
各样的商业秤以及用于上述目的的各种衡器。在我省属于强制检定的衡器检定周
期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