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特殊原因引起变差是由于特定的因素,譬如环境条件或过程输入
的某些参数引起过程输出结果。这些变差的原因素可以直接加以确定
的,然后能加以消除的,它是过程控制的时候需要加以测量的一种因
素。
从以上可见:
1、当过程只有普通原因引起变差的时候,过程是受控制的。可
以预测的。也就可以知道过程的能力是多少。就是六个西格玛(标准
差)。
2、当过程稳定后,只有普通原因引起变差起作用。您要想从中
识别出什么原因起多大作用,是没有办法加以确定的。如果您的过程
组成因素(也就是系统)不改变,提高过程能力是不可能的。擅自变
动过程中固有因素的话,通常过程的结果会越来越差。通常应当识别
主要的普通原因。确定这些过程中普通原因的参数,加以控制在规定
的范围内。那么,过程结果就只有普通原因引起变差,可以达到控制
过程的目的了。
3、特殊原因不是过程固有的因素,或者固有因素超出前面规定
范围,引起的变差。是可加以确定的。也是需要加以控制的。控制好
这些特殊原因,也就起到了预防和控制的作用。
文章来源:电池之都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132fc29b30102uwu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