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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品的策划、设计、制作。
第六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仓储、发放。
第四章
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每年初,各部门应根据上年度办公用品使用情况编制本年度办公用品计
划,经董事长审批,由综合部汇总统筹安排。
第八条
审批程序:每月各部门由指派人员编制、单位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查、
综合部汇总,董事长审批。
第五章
第九条 公司办公用品均实行申报制,并按下列时限进行申报:
(一)办公室每年 12 月 25 日前申报下年度的办公用品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指派专人每月 25 日提报下月办公用品
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各公司综合部,如未按时申报计划视为无需求,届时办
公用品管理人员有权拒发。
第十条 办公设备、设施类,按管理权限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申报。
第六章
第十一条 综合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
(一)综合部行政人员负责制定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
公用品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签后采购入库,开具入库单。
(二)综合部行政人员根据各部门需求计划,对《领用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
进行审核,符合计划的填写好价格等,不符合则进行修改。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领用单上的内容确认签字。
(四)综合部行政人员通知领用人到仓库领取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五)综合部行政人员对领用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按财务制度进行分类。
(六)财务审核,每月底与办公用品管理者进行库存盘底对账
第十二条
采购人员须认真负责,严格清查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凡不
符合采购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或退货。
第十三条 CIS 类办公用品的设计制作及采购,应按年和月由企业策划人员协助综
合部制定设计制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