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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等。无相关执业资格分两种情况:①在本省取得执业资格的,
如在省系统首页
中查无信息,则需联系我厅注册中心(咨
询电话 025-51868919)进行核实;②在外省取得执业资格的,则需通
过单位管理员进行添加(详见注册事项 2)
2、申报数据。
执业人员进入省系统时,在进行注册申请前先进入“我的信息”
中维护相关基本资料,在维护“我的信息-取得资格”时,其中“单位
信息”部分中的“资质类别”不能空白,至少选择一项,如无可选内
容,请告知单位管理员进行资质维护。企业资质类型直接影响着申请
人注册申请成功后取得的执业专用章的种类。在“资格证号”栏目中
请填写相应编码,否则无法完成注册申请,并上传执业资格证书扫描
件。信息填写完整后再点击“申请事项”中
进行注册申请(如初
始、延续、变更等)。最后点击页面左上方“保存”并“提交审核”。
数据提交至单位管理员。
(详细操作可参阅手册)。
3、单位管理员审核并上报。
单位管理员进入省系统,点击“待办事宜” →选择申报人员姓
名→审核无误后,点击“合格” →在弹出窗口中填写审批意见,点击
“确认完成”
,数据提交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4、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市 级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联 系 方 式 可 打 开 省 系 统 首 页 左 方
栏目查询。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