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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三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均领有执照,可提供
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其它电信增值服务。腾讯计算器经营互联网门户网站,并主要提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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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增值服务。请参阅本售股章程「业务

服务及产品

互联网增值服务」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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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产品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两节。世纪凯旋计划经营与腾讯计算器业务类似

的业务。
主要创办人同时亦为本公司和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各自的股东兼高级管理人员。
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以来,腾讯计算器所有股东均为主要创办人,而世纪凯旋则自成立
以来所有股东均为主要创办人。腾讯计算器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元,其后
增至人民币 1,000,000 元,有关资本注资由腾讯计算器当时之股东出资。于二零零三年十
二月,腾讯计算器将保留盈利拨充注册资本,令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000 万元。见本售
股章程附录七「股本变动」一节。世纪凯旋的注册资本由主要创办人运用根据与腾讯科技
之协议来自腾讯科技之资金进行注资。见本售股章程附录六「有关世纪凯旋的经修订及重
述之独家购买权合约」一节。
本公司成立时,外国公司(包括在中国成立的外国投资公司)不可在中国拥有或经营
电信增值业务,例如腾讯计算器及世纪凯旋现时所经营的业务。目前,外资拥有中国电
信增值业务受到限制。
自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起,中国法律容许外资拥有中国电信增值业务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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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见「监管

有关外商投资之监管」一节。因此,本公司有意在发售完成后向中国

有关当局申请成立外资电信企业,使本公司可拥有一间获得执照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的公
司的股权。该外资电信企业可以是新成立或将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转为外资电信企业。
倘若新成立外资电信企业,则其中 50%权益会由本公司直接或透过全资附属公司拥有,

外 50%由腾讯计算器或世纪凯旋拥有。当该外资电信企业成立并获得电信增值业务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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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本集团预期由该企业经营本集团的部份电信增值业务。详情请参阅「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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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集团营运架构之风险

本集团计划成立外资电信企业未必可顺利进行或未能进

行,或可能产生额外成本及中断本集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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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历史及架构
本集团架构
下图显示紧随发售(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后本集团的企业和股权架构与本集团

 

各成员之间的关系:
25.00% 6.77% 37.50% 30.73%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其它公众股东其它创办人 MIH QQ (BVI) 
Limited 
主要创办人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Realtime Century 
Technology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Tencent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