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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进行培训、开发,对其职业发展进行辅导与激励,客观上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提

 

供了一个十分实用的沟通平台。

    

 

(四)绩效管理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等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通过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考核,为企业员工的管理决策,如辞退、晋升、转岗、降职等提供
了必要的依据,同时也解决了员工的培训、薪酬、职业规划等问题,使之行之有据。这也是

 

绩效管理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中的核心的原因。

    

 

(五)绩效管理的法律意义

     在一个劳动法律健全的国家,招聘、录用、考核、辞退甚至企业内部的奖金分配、晋升都
受到国家或社会公平就业组织监督。,在劳动纠纷中,如果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说明人
事决策的理由,企业往往会遭到法庭或者社会公平就业组织的制裁。而这种证据一般都来
自于绩效管理,例如要为辞退员工提供员工不能胜任岗位的证据,这种证据自然是员工
的绩效记录。为此,绩效管理程序必须有明确的成文制度,在绩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必

 

须填写表格以及双方签字认可。

    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劳动立法相对滞后,长期以来,企业人力资源管
理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而随着我国劳动立法的发展,绩效管理在企业劳动纠纷中的
作用必然越来越重要。我国《劳动合同法》的通过和实施必然大大推动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

 

理行为的规范性和法制化。

 

二、对绩效管理目的的讨论
    以上就是一般认为的绩效管理的目的,但我们如果将以上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
绩效管理的目的实际上可以分为基本的两大方面:绩效管理的核心的目是组织目标,具
有终极性意义;而员工绩效的提升、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沟通、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决策

 

的支持等更多的具有手段性意义。

    

 

(一)绩效管理是手段还是目的

    1、组织目标的终极性。从根本上说,不仅绩效管理、乃至整个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都是
组织战略的支撑系统,组织战略目标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因此,组织目标对
于绩效管理具有终极性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提高员工个人绩效、进而提高团队绩效,

 

实现上下级之间的有效沟通,都是为了组织目标这一终极目标服务的。

    2、绩效管理的手段性。正是基于组织目标的终极性,绩效管理实际上只是组织实现战略
的手段而已。从这个角度来看,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持续沟通、绩效管理的结果运用,都可
以纳入手段的范畴,即使在公平就业法律约束下的绩效管理也不过是从更广的角度强化

 

了绩效管理的公平性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绩效管理更多具有管理手段的意义。

   

 

(二)终极性与手段性的冲突

组织绩效管理中的很多问题,实际上表现为对绩效管理的目的认识不清晰,从而产生了

 

绩效管理终极性与手段性的冲突。主要有如下方面:

    1

 

、无目标的手段

    很多组织缺乏明晰的战略定位,或者没有从战略出发制定组织的绩效管理体系,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