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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没有按规定程序、权限,擅自调整计划与安排,罚款 20—50 元/

6

品质控制

1、没有认真指导、检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一天以内,

本班组连续出现 2 次(含)以上同类问题,罚款 30—100 元

2、没有抓好过程品质控制,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负连带责

7

物耗、能耗管理 1、没有认真执行物耗标准和落实节能措施,有浪费包材、产品等现

象罚款 10—20 元/次

2、一天以内,本班组连续出现 2 次(含)以上违规问题(浪费现

象)罚款 20—50 元

8

设备、设施及工
器具及公物
管理

没有监督员工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并做好日常维
护与保养,或出现人为损坏公物现象,罚款 20—50 元/次

9

现场记录和报表 没有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种记录、报表,并及时上交,罚款 10

—30 元/次

12

员工考勤、请假、
辞职管理

没有按规定程序、权限,及时处理员工考勤、请假、辞职等事宜,罚
款 10—30 元/次

13

奖惩制度执行

没有规定程序、权限,执行奖惩制度,或假公济私,罚款 20—50

元/次

15

会议及决议执行 没有参加例会,或没有召开班会,或不认真执行会议决议,罚款

10—30 元/次

16

员工培训

没有指导、检查各班组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罚款 10—30 元/次

17

临时任务

没有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临时任务,或不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而耽误工
作,罚 10—30 元/次

18

1、因管理失职,出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如消防、安全、质量事故

或客户投诉等)给公司造成 1 千元以上损失的,除按规定接受罚款外,应当引咎

辞职。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规定接受罚款外,给予辞退处理:
(1)自身或包庇下属严重违法乱纪,损公肥私;
(2)盗窃或用其它途径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的;
(3)员工有盗窃行为在 12 小时内没报告上级的;
(4)无论任何人、任何原因,给公司造成 20 元以上损失在 12 小时内没有上报的;
(5)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

编制:许荣佳 2009-11-8 执行日期:2009-12-1  

                             

批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