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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

“ 

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 27

条规定: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 

效。

    而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

位的法定义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出了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单位也必须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依法赔偿。

    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伤自负的条款违法,应属无效,没有法律约

束力。如果劳动合同其他条款不存在无效的情形,工伤自负的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

 

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应依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