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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

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
,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

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
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

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
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