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
务部
负责实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
方
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
惩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
高管人员 年度目标责任书;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