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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广东美的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

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主要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即根据年

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年薪的兑现水平。 

第七条  根据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确定不同的基本年薪标准,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分别设立公司董事局主席、

公司内部董事、总裁、副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基本年薪不浮动,按

月平均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及

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第九条 公司董事或监事兼任公司高管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

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

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3、公司盈利状况。 

4、组织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