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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主要包括:
(一)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
其他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订和修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 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业绩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批准;
(四) 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批准;
(五) 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方案。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
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