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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主要包括: 

(一)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

其他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制订和修改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  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

况、业绩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批准; 

(四)  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调整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核批准; 

(五)  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本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方案。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

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