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负责员工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承办有关薪
酬管理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确定
第七条 员工薪酬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特殊奖励和保险福利构成。
第一节 基本年薪
第八条 基本年薪是员工年度基本收入。基本年薪的确定通过员工的岗位职
级工资标准套定得到,岗位职级工资标准主要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责任、重要性、
经营规模、同业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公司按照特殊薪酬待遇引进的关键人才,可不套定岗位职级工资标
准,具体薪酬标准(含工资和奖金,及其他福利)通过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根据当年绩效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汇总晋级晋档员工名单,经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其基本年薪按照晋升后职级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节 效益年薪
第十一条 为了平衡业务风险和财务目标,公司明确采取分享制的效益年薪
激励原则,反对提成。在肯定业务线创造利润的前提下,效益年薪分配首先“向
业务倾斜、向盈利业务倾斜、向重要创新业务倾斜”
;同时充分承认中后台部门对
公司的作用和价值。
第十二条 效益年薪与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挂钩。公司每年度按董事会审议批
准的比例,从年度财务利润中提取效益年薪总额。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在董事会
审批的范围内审议确定董事长(专职、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效益年薪,同时对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效益年薪总额。
第十四条 董事长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结合细化的分类指标,确定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效益年薪发放标准。
第十五条 员工效益年薪确定流程基于公司行政汇报关系管理,遵循绩效考
核结果,由各级权限管理负责人分级确定。最终汇总结果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