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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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初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指机关部门职员、各部门主任、车间队长、副队长、
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八)一般操作与服务人员:指各单位从事具体操作和服务的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规则
第五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准油股份员工的工资
管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分配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按统一的等级
工资制度执行。
第六条 准油股份的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总额由董事会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
预算对年度工资总额和劳务费与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工资总额和劳务费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控制,所属各单位应在每年
11 月 15 日前,将本单位的操作与服务人员工资实施细则和劳务用工劳务费管理发放细则
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财务资产部,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会审后报至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并于 12 月 30 日前审批,各单位严格按审批后的细则执行。
第八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实施细则》和《劳务用工劳务费管理发放细
则》进行工资、劳务费核算,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发放。审计监察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每季
度对工资发放进行审计、稽查。
第九条 公司设薪酬管理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职责为:
薪酬体系的拟订、维护与调整,员工投诉受理。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 员:其它高管层人员及人力资源部经理、薪酬主管。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后执行。
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总经理
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