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
绿
化
小
区
规
划
红
线
范
围
内
的
中
心
绿
地
和
房
前
、
屋
后
,
道
路
两
侧
区
间
绿
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l.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化较充分,
基本无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
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
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
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
每株在 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 2%以下;介
壳虫为害较轻;树木缺株在 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
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
本无死株和干死枝,有虫株率在 10%以下;草坪覆盖
率达到 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
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 5%以
下。
4.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
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
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在达到北京市《普通商品房居住小
区管理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一级养护标
准》养护。
(1)植物配置合理,乔灌木、花
草齐全。
(2)实行专业化管理。
(3)实行专业化养护标准。
(4)实行专业化养护工作程序。
(5)实行专业化考核制。
(
四
)
保
洁
小
区
规
划
红
线
以
内
,
业
主
户
门
以
外
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
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
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
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
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
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
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
行清扫。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
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
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在达到北京市《普通商品房居住小
区管理服务标准》的同时,还要做到:
(1)每日垃圾收集二次,并日产
日清。
(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区域
进行清扫二次,对于甬路、宅前路每周
拖洗一次,发现污物及时清理。
(3)按服务有关规定对服务范围
内夏季每周三次消杀工作,其它季节
每月一次。
(4)在雨、雪天气组织人员及时
清扫。
(5)对突发事件加强控制、消毒;
对公共部位全面通风、消毒、清洗。维护
正常的生活秩序。
(6)对于楼梯间、门厅、电梯间、
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等每天
擦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