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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为经理、副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称谓仍为主任,一般员工对外
拓展客户、营销业务时可称为“××业务经理”,如客户经理、理财经
理等。
第三章 职数管理
第九条 支行职数设置是在保证一定管理幅度的前提下,结合支行
日均存款状况、支行现有人数及全行的平均指数情况等相关因素综合考
虑设置,具体如下:
(一)支行长助理(含)以上管理职数:日均存款在 2.5 亿元以下
的支行,最多可以配备 1 正 2 副(含助理)3 名职数;日均存款在 2.5
亿元-5 亿元的支行,最高可以配备 1 正 3 副(含助理)4 名职数;日均
存款在 5 亿元以上的支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最高配备 1 正 4 副(含
助理)5 名职数;
(二)支行中层领导干部职数:支行中层干部职数配备与内设机构
的设置相结合,鉴于目前支行长助理以上干部配备较多的实际,支行中
层职数暂按 3 正 2 副进行配备,确因新设内设机构,实际有增加职数需
要的,可根据情况增加 1 名中层职数,但最多不超过 6 名;
(三)支行整体职数:是分别以支行的人均存款和人均利润进行测
算,加权平均后,引进资产利润率调节杠杆,并与管理幅度测算人数进
行加权平均后取得支行整体职数,各等级职数详见附件 1;
(四)一般员工职数:支行整体职数扣除管理层设定职数后,即为
一般员工的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