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用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员
工的报酬或收入。
第五条 分配方式
本公司薪酬分配采取约定年薪制和结构工资制两种方式。
高管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为高管人员担任不同公司职务而分别领取的
收入的总和;
高管以下人员采用结构工资制。
第六条 薪酬调整
为了更好的吸引、激励、留住人才,公司将于每年的年底进行薪酬调查,
定出能代表每一层级的基准职位,与本地区、同行业和相近职位的薪酬水平
进行比较;在选择薪酬比较的对象时,会按相近行业和相近职位的原则选择
一些可比较的公司。并以此为依据,制订公司整体薪酬的年度调整方案,呈
董事会决定。
薪酬调整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调整方案建议、年度业绩、下年度经营计
划和通货膨胀指数确定。若董事会批准薪酬方案,人力资源部需按照方案落
实每位员工新的薪酬基准,进行调整。
第七条 薪酬确定
一、试用及转正薪酬的确定
员工试用期间的薪酬,原则上按正式任职薪酬总额的 70%左右执行;具
体数额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的应聘职位、学历、资历、
能力、公司薪酬标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拟订,按照人员任用核准权限审批确
定。
员工经考核转正后,双方无异议,按审批标准执行转正薪酬,无须另行
报批。并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发转正后确认之薪酬。
二、加减基本工资的确定
员工工作岗位调整、考核奖惩、突出贡献或严重失误均可以作为调整基
本工资的时机,但任何调整都必须经过部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