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岗位工资
第八条 实行岗位工资分配制度,岗位划分参照中纺部(93)岗位划分标准和外厂经
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按责任大小、技能高低、工作水平、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等要
素评价为基础,划分岗位,以岗位档次、系数、级别区分各岗位差别,合理拉开档次,
共划分为十五岗三十三级,其中:管理员工岗位为五岗,每岗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设备线技术员工分为四岗,每岗设甲、乙、丙三个等级;运转一线和生产线员工分为五
岗,不分级,辅助工种设一个岗。
第九条 各岗位级数实行动态考核,每一年重新评定一次。
第十条 岗位工资的确定
一、岗位工资额=基数×所在岗位档次等级系数
技术、设备、管理岗位员工在岗位工资过渡期间,全部按所在岗位的丙等系数计。
二、岗位确定以二次定员定岗为依据,确定每个员工的岗位档次。
三、等级确定,根据岗位层次划分,公司成立四个专业评价委员会对管理和技术员工
各岗位分别确定甲、乙、丙等级。
四、基数由公司视经济效益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确定。
五、系数根据所在岗位和等级确定
生产一线的生产组长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增加系数 0.02;二线及辅助线的生产组长在
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增加系数
0.01;在这次定岗中,有些工种已经考虑到兼组长的特殊情
况,上调一个档次的不再增加系数(以劳人部核定为准)
。
第十一条 岗位工资结算办法
一、运转五岗实行全额计件工资
计算办法:
1、产量单价=岗位工资/定额
2、个人计件工资=(当月×单价—缺勤扣款)×公司效益系数±个人奖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