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物业公司受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委托负责实物福利的采购和发放。
3.5 总经理负责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审批。
3.6 董事会:
a) 负责薪酬制度的审批。
b) 新增薪资、福利项目的审批。
c) 年度薪资预算的审批。
3.7 股东会:
a) 负责管权管理办法的审批。
b) 股东增减及股权变更的审批。
4 薪酬体系
4.1 定义
本制度中所指薪酬是广义薪酬概念,是指企业对员工所作的贡献,包括
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创造及实现的绩效的承认及所付给的相应
的物质回报。具体由薪资、岗位持股、津贴福利三部分组成。其中,薪资属于按
劳分配范畴,岗位持股作为针对特定骨干群体的利润分享计划属于股权激励
范畴,津贴福利属于职务消费和员工保障范畴。
4.2 基本框架
4.2.1 基本原则
a) 贯彻按劳分配和股权激励相结合、以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b)
“
”
遵循 按需设岗、按岗定人、按责领薪 及简便适用原则,兼顾公司人才
引进、人才储备的现实需要,以岗位责任、能力、绩效为导向,建立符合公司战
略需要的薪酬分配体系。
c) 鉴于工程设计单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行业特征,根据激励、高效的
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员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
同时按管理、业务、技术等生产要素配置岗位责任股,通过利润共享强化骨干
员工对企业的责任感。
d) 贯彻地区、行业均衡工资率与公司生产经营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衔接的
原则,建立企业薪酬福利水平正常增长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4.2.2 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由薪资、岗位持股、福利津贴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