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员工工资改革方案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木集团总部员工工资改革方案
1、改革原则:
1、对于中层员工、业务骨干,其薪酬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具行业竞争力;
2、对于一般员工,其薪酬水平在福州地区具有市场竞争力;
2、本部员工(不含通用岗位员工)岗位工资套改方案
1、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原则:
1)结合全国房地产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现状,公司员工(不含高管)
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岗位工资的比值为 10 倍较为合理;
2)结合福州和三木集团的实际情况,最高等级岗位工资定为 8640 元
人民币,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定为 870 元人民币,本次改革已经考
虑到住房公积金由员工承担 8%,企业承担 8%的因素;
3)考虑三木集团员工今后职业发展的需要和岗位评价、定级等需要,
岗位工资等级定为 30 级;
4)为解决岗位工资随等级非线性增长问题,采用二次曲线确定岗位
工资。二次曲线为:
5)为解决公司结构扁平化之后,管理职位减少、员工晋升通道狭窄
和部分非管理序列和非技术序列但拥有一定专长员工工资等级确
定和晋升等问题,在原有管理序列和技术序列之外增加任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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