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内部资源;规范调动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调动审批的流程及权
限。
2. 范围:
集团总部和各一线地产公司。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流程及相关文件。
集团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规定。
全体职员依照管理规定执行调动相关审批程序。
4. 定义:
公司鼓励职员调动到更能发挥自己能力的岗位,并为职员提供各种机会,帮助职员在公司
进行的一种职位变化,称为调动。调动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本单位调动、跨单位调动。如因
公司原因而产生的调动称为异地调遣,详见《异地调遣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5. 调动需遵循以下原则:
5.1 公司有权利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际需要,在尊重职员意愿的基础上,将职员调往集
团内任何部门及任何公司工作。
5.2 公司不主张职员过于频繁的调换工作岗位,原则上职员入司一年内不得申请内部调配,在
申请调动成功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调动。
5.3 当集团内有职位空缺时,优先通过内部招聘网站、《万科周刊》或其它渠道向职员发布,
为职员个性化的职业发展提供机会。
5.4 内部职位空缺属于公司为职员提供的发展机会,职员出于个人需要进行申请,如调动不
成功,职员应安心工作,公司也应公平对待。
5.5 用人单位须严格考察应征人员的各项能力,特别要注重考察应征者在万科的工作经历和
业绩。
5.6 负责调动的人员应为应征者保密,未征得应征者的同意,不得向其它人泄露应征者的情
况和应征事由。
2011 年 1
月
万科集团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