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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  

、 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  

、 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

非,扰乱工作秩序。

    4  

、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  

、 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  

、 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  

、 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  

、 假借职权营舞弊。

    9  

、 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制度

    1  

、 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  

、 办公室严禁吸烟。

    3  

、 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  

、 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  

、 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  

、 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  

、 各办公室下班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  

、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作最后安

全检查。

    9  

、 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分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责

任、处罚、赔偿、直至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