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欺骗公司和同事的行为。
2
、 泄露公司机密,歪曲事实散布流言蜚语,以公司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3
、 工作懈怠,违反工作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越权行事。独断专行,搞小团体,无事生
非,扰乱工作秩序。
4
、 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来客,或带私客在公司活动。
5
、 在工作时间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
6
、 未经许可,从事其他职业。
7
、 利用公司设施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侵占、挪用公司财产。
8
、 假借职权营舞弊。
9
、 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制度
1
、 员工应视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已任。
2
、 办公室严禁吸烟。
3
、 遇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
4
、 严禁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仪器、电器。
5
、 员工下班前应清除废物桶。
6
、 下班后文件、纸张等易燃物不应放在桌面上,应放入箱、柜内,并将柜门关闭。
7
、 各办公室下班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将窗户紧闭。
8
、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对本办公室作最后的安全检查;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对公司作最后安
全检查。
9
、 公司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随时保持办分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 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违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给予责
任、处罚、赔偿、直至辞退,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