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规范任免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任免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 范围:
集团全资或控股公司或由公司进行管理的公司、集团总部,集团副总经理以下、部门副经
理以上的管理职务。副经理以下有分公司自行任免,报集团备案。
集团董事会、监事会、董秘除外;党委除外;职委会除外。
分公司董事会人员。
3. 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管理规定,并监控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流程及相关文件。
集团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规定。
4. 定义:
根据职员的个人业绩及能力 , 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 , 将职员调整到更能发挥自己能力
的管理职位,称为任免。任免根据情况分为职务任命、职务免职。
5. 任免需遵循以下原则:
5.1 应根据职员的个人业绩及能力。
5.2 由于任免引起个人薪金、福利待遇等变化,应从任免审批生效后第一个月 11 日起。
首次担任公司内管理职务,参加相关培训后,薪金才可调整。
5.3 任免时如发生跨单位跨部门调动,按照《调动》章节相关指引操作。
5.4 职务任免的发布文件,由任命的红头文件、简单简历、详细简历组成。
5.5 职务任免中若涉及薪金调整,需另按《薪酬管理》章节相关指引操作。
6. 任免的流程:
6.1 公司内任免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经集团分管副总审批、集团人力资源
部总经理批准,集团总经理审批。
2011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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