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仓库划分待检区、退货区、合格区、次品区、暂存区和
寄放区。
1、待检区:以黄色标识牌表示,是指已收到采购通知入库但
质检部门待查质量而将物资存放的区域。
2、退货区:以灰色标识牌表示,是指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经确
认属于供应商产品的质量问题,采购部正在或拟向供应商要求退
货的物资而将其存放的区域。
3、合格区:以绿色合格标识牌表示,是指已收到采购通知入
库并经质检部门检验质量确认质量合格而将物资存放的区域。
4、次品区:以蓝色标识牌表示,是指物资在使用过程中经确
认不能再使用或不能以正品(合格品)看待而将其存放的区域。
5、暂存区:以红色标识牌表示,是指已收到采购通知入库但
经质检部门检验质量确认质量不合格而将物资暂时存放的区域。
6、寄放区:以茶色标识牌表示,是指经公司领导同意让供应
商寄放或客户采购后寄放而将物资暂时存放的区域。来料加工物
“
”
“
”
资可以独立规划 来料加工区 ,在本制度中放入 寄放区 进行规
范。
第六条 公司设置废品仓库,并由仓库管理员建立废品台账,
单独记账保管。
各仓库不应该存在废品物资,应当定期清理尤其是次品区域
的物资应当及时处理,该转入废品仓库的要及时转入废品仓库,
仓库管理员应当承担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 仓库使用的有关单据的格式、联次、报送对象和管理,
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仓库进出物资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公
司各部门应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涉及的所有单据都
必须经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才是有效的单据;没有经过仓库的物
资,仓库管理员要对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否则不得给予开具单据,
也不得给予签字确认。
第九条 待检区、暂存区和寄放区的物资不能内部(主要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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