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丧假
员工(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过世,可
享受 3 天带薪丧假。
5.4 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5.5 公司公休日
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于工作内容或工作流程调整需要调整休息日,部门负责人可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6、员工待岗管理规定
员工因病假、照顾病人由于个人原因连续离岗 30 天以上,产假期后由于个人或家庭
原因无法及时返岗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间无工资及各
项福利待遇。
6.1 待岗员工待遇
6.1.1 优先录用待遇。公司有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待岗员工录用;
6.1.2 工龄延续待遇。待岗员工半年内返岗后,工龄可延续。
7、表格及相关文件
7.1《休息(请假)单》;
7.2《请假申请单》;
7.3《员工待岗审批单》
8、执行
本制度从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