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一)为规范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职员异动程序,有效优化和利用人力资
源,激发职员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员异动管理涉及到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内部职员的晋升、降职、派
驻、平调、借调、外调、辞职、待岗、辞退、职工转员工等项工作。
(三)集团办公室综合行政部及下属各公司行政部或人力资源部是职员异动
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未经异动主管部门确认而私自异动的,
一律无效。职员异动时原工作部门应督促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
(四)除集团总部,集团下属各公司所有职员的异动都必须与平级公司的主
管部门衔接。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置信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公司所有职员。
三、 异动类别
职员异动包括晋升、降职、派驻、平调、借调、外调、辞职、待岗、辞退、职工转
员工等。职员异动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所在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事管理的人
员须更新相关电子人事档案,并上报集团办公室。
(一)晋升、降职
1.晋升是指职员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包括集团总
部或各公司内部晋升与跨公司晋升。职员晋升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
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相关的资历和经验、适应性和潜
力以及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职员晋升需填写《职员晋升审批表》,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方可发文任命。
2.降职是指职员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
3.集团总部及各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含总经理助理)的高层管理人员
由集团董事会统一任免;集团总部及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由所在公司
提议,报集团办公室审核,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由各公司发文。
4.跨公司的升降职需由调入公司主管部门向调出公司主管部门发具《人
事商调函》(一式三份),并抄送集团办公室,经调入、调出公司负责人、集团
办公室负责人、以及集团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职员调入、调出公司主
管部门、集团办公室各留存一份。跨公司的升职,需由调入公司拟定任命文件,
报集团办公室审核,经集团总经理审批后由调入公司正式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