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绩效管理政策,审定绩效管理制度和方案,并
统一领导贯彻实施。经营管理中心牵头拟定或修订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营管理中心会同财金中心负责建立与维护绩效监
控体系,并分析、报告与回馈绩效监控的结果。
2.
专业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在集团政策及制度基础上组织制定、审定
本专业集团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领导实施。经营管理部门负
责拟定本专业集团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开展绩效管理的事
务性工作。
3. 各专业集团的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须上报集团管理中心,经集
团领导批准后实施。
4. 各成员企业可根据集团政策及制度以及专业集团的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
细则制订内部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5. 集团策委会负责集团及各专业集团战略目标、成功关键因素( CSF)
及年度经营方针、经营策略及经营计划审定。
6. 集团督委会参与绩效监控的各项活动,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
题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各级管理者都是各自职责范围内绩效管理的责任人。
1.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集团各级组织和所有员工。
第 2章
绩效管理环境
2.1 战略规划与 CSF
2.1.1 战略规划是绩效管理的基点和根本依据。通过战略规划,确定集团总体、
专业集团和成员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成功关键因素 ( 指最能有效影响
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驱动因素,简写为 CSF) ,形成三个层次的 CSF
体系并明确策略重点。
2.1.2 战略规划的制订详见《 XX 集团战略管理制度》 ( 待制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