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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
  第七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由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是指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方面
进行定量对比分析和评判。
  (一)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
况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以及盈利质量和现金保障状况。
  (二)企业资产质量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
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所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三)企业债务风险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
等方面的财务指标,综合反映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
  (四)企业经营增长分析与评判主要通过销售增长、资本积累、效益变化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
标,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及发展后劲。
  第九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依据各项指标的功能作用划分为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
  (一)基本指标反映企业一定期间财务绩效的主要方面,并得出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基本结果。
  (二)修正指标是根据财务指标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对基本指标的评价结果作进一步的补充和矫正。
  第十条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是指在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对企
业一定期间的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分析与综合评判。
  第十一条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发展战略的确立与执行、经营决策、发展创新、风险控制、基
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方面。
  第十二条 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构成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
指标的权重,依据评价指标的重要性和各指标的引导功能,通过参照咨询专家意见和组织必要测试进行确
定。
  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第十三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标准分为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标准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标准。
  第十四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标准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
  (一)国内行业标准根据国内企业年度财务和经营管理统计数据,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分年度、分行
业、分规模统一测算并发布。
  (二)国际行业标准根据居于行业国际领先地位的大型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值,或者根据同类型企
业组相关财务指标的先进值,在剔除会计核算差异后统一测算并发布。
  第十五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标准的行业分类,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结合企业
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第十六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标准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及指标类别,分别测算出优秀值、良好值、平
均值、较低值和较差值五个档次。
  第十七条 大型企业集团在采取国内标准进行评价的同时,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进行评价,开展国
际先进水平的对标活动。
  第十八条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标准根据评价内容,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水平和出资人监管要求,
统一制定和发布,并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档次。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标准不进行行业划分,仅提供给
评议专家参考。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有关财务指标实际值应当以经审计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为依据,并
按照规定对会计政策差异、企业并购重组等客观因素进行合理剔除,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第二十条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计分以企业评价指标实际值对照企业所处行业、规模标准,运用规定的
计分模型进行定量测算。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计分由专家组根据评价期间企业管理绩效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参考管理绩效定性
评价标准,确定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