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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角度

指标名称

大分

小分

评价标准

计分方法

明显制约显形业绩提升的工作

5

100%

5

根据实际而定

5

100%

5

根据实际而定

0%

0%

0%

0%

计分总计

100

100

注:在方面具有典型事例且得到公司领导或绩效会议的赞同和表扬方可视为非常优秀。

基本原则:

主要绩效:

基础绩效:

每个指标设置一个评价范围,在范围限制内不加分不减分,低于范围的下限扣分,高于范围的上限加分。原则上基本职能和绩效管理只扣分不加分。

主管领导:

部门经理:

考核人:

评价周

1、短板要求

未开展扣2-4分,始终未解决扣1-2分,完成

非常优秀加1-2分

2、临时任务

因计划调整或上级安排的临时
工作任务

未开展扣2-4分,未按时完成扣1-2分,完成

非常优秀加1-2分

3
4

包括显形业绩、短板要求、临时任务。基准分为60分。每个指标均量化并确定评价标准。

其中每一个短板要求或临时任务各为5分。其余根据权重比例计算小分。

包括基本职能、绩效管理、学习与创新。基准分为40分,其中基本职能占20分,绩效管理占10分,学习与创新占10分。评价周期为季度的可追溯调整整个考评期。